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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水“十不可”之八:不可不观古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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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6-23 20:41:28 |显示全部楼层
作者:慧德

在风水的运用上有十条不可逾越的原则。从原则上讲,风水师和想调风水、改换风水的东家,都应当尊守这十条原则,不得违背。这十条原则的建立,有其深刻的道理和内含的。尊守之,才会得到风水真正的护持,才会获得真正吉祥带有福运的风水,也才会感召富贵吉祥、幸福安稳的生活。

至于这十条原则是由谁提出,何时提出,现在已是不得而知了。但是这十条原则,一直被古代风水经典典籍所记载。


  地师看风水有三个境界矣。此三个境界亦即三种眼界,第一个境界乃俗眼也,第二个境界乃法眼也,第三个境界乃道眼也。

  所谓俗眼者,不得师授,不能加以岁月穷搜极讨於山水之间,而往往主观臆度地之是非,认为是理之所在,不管研习时间多久,皆仅知皮毛,自以为得诀。

  所谓道眼者,即是慧眼、天眼,此已超过一般研学实践之道,非修证不能得矣,此已不是风水之术。或是虽从风水术为始,但其人生生世世所积根基优越,道性实足,德行自具,而由往世机缘,又能于今生得真传师授,常年累月究极此理与付诸实践,并参真悟道,修心养性,积德于世,而终至如此,虽是始于风水,但此境界已属从风水术升华,且与天地间之正气、道根相融而得,已不再是单一的风水术。此种情况不可崇尚,不可效法,因在世得真传风水术即可成为良师矣。

    而所谓法眼者,必从师授,遍观名墓,何为而吉,何为而凶,龙穴何为而入格,砂水何为而合局,能知结穴之地,葬后速发、迟发、暂发、久发、或先败后发、或先发后败、败而又发、或发后即败、败后不复发,看来龙过峡而知结穴之远、近、高、低、大、小、穴星之形状如何、穴中之土色如何等等,一一检点,以之为法,故曰法眼。卜氏云:“追寻仙迹,看格尤胜看书。”杨氏云:“劝君且去覆旧坟,胜读十卷撼龙文。”又曰:“见格多时心易晓,见多胜耳千回闻。”又云“若不看格信人说,俗师不晓能惑人”是也。故将欲营宅兆,必须先去多观仙迹名墓,以彼为法,则庶几心目有主,不被假地所惑,诚一紧要事也。为人子者,当念厝亲是平生第一大事,上为亲体安宁之谋,下保子孙久远之计,而不可惮其登渉之劳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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