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经验
- 32417 点
- 在线时间
- 1288 小时
- 威望
- 42773 点
- 金钱
- 31947 ¥
- 魅力
- 28379 点
- 最后登录
- 2024-4-23
- 注册时间
- 2006-6-27
- 帖子
- 5823
- 精华
- 80
- 积分
- 32417
- 阅读权限
- 200
- UID
- 6
|
江湖秘本《阿宝篇》(节选)
在江相派的相士中还流传一种名为《阿宝篇》的所谓秘本,里面绍的尽是些荒诞不经的骗人术,例如“种金术”,女“拆白党”等术等等。由于它的“保密性”极强,一般不作文字性阐述,而只是用他人行事的例证来说明骗术的奥妙所在,加之其所谓的“师门真传”都是口授,因此外人很难窥其真秘。相士们将这些挖空心思的骗术统称为“做阿宝”。为叙述方便起见,这里摘录《阿宝篇》的一些“真传”,加以解释。
贪者必贫,君子引为大戒,佛门亦为五戒之首,故“做阿宝”咎不在“相”(骗者),而在“一”(受骗者)。
那些贪得无厌敛财致富者最终必陷于贫穷,所以“做阿宝”并不是在干坏事,有错不也在我。
贪官者,民贼也;商者,民蠹也;豪强者,民之虎狼也。其或以其智欺愚,恃强凌弱,欺人孤寡,谋人财产,此皆不义之财也。不义之财,理无久停,不报在自身,亦报在儿孙。不义之财,人人皆得而取之。故曰:“做阿宝”,非“千”(骗)也,顺天之罚而已。”
贪官、商人、豪强们的财富都是不义之财,人人都可以去取这些不义之财。他们坏事干尽,终必遭报应。所以说“做阿宝”并不是在诈骗他们,而在顺应天理的好事,当由我们来替天行道。
凡“做阿宝”,博观而约取,慎始而更慎终。未算其利,先防其弊;未置“梗媒”,先放“生媒”。故善为“相”者,取之不竭其力,不伤其根,上顺天理,下快人心,并使之有所畏怯而不敢言。不善为“相者”,竭“一”之力,伤“一”之丙(生命)。取不义之财,上逆天理,下招人尤,非吾徒也,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。
“做阿宝”取财多少要适度,并要让对方害怕而不敢说不来。不能过分贪心,以致对方倾家荡产或置对方于死地,如果这样做那就不配作我的门徒,对不起,孩儿们,给我揙他。
看来,写上述东西的人是很有头脑、很高明的。它给行骗的江湖相士披上了一件正义和合法的外衣,大有劫富济贫,替天行道的意味。它把行骗本身的罪地完全归咎于“一”(受骗者)的贪婪,其实其本意就是一种贪婪,是以贪婪对付贪婪,以卑鄙对付卑鄙,毫无正义可言。但它的策略思想,行骗的要则却有可供借鉴之处。可以说是江相派行骗经验的高度总结。“博观而约取”概括得多么精辟!诈骗术可以被反用来防诈骗,巧设内线,明媒暗媒,里应外合的伎俩可以被用作反奸计谋来参考。
整理自彭子强编著《赌博相卦黑幕》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