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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旷的“神话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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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-3 13:21:34 |显示全部楼层
在诸多的先秦琴家中,师旷可谓十分独特的人物。

       师旷为春秋后期著名的晋国宫廷乐师。名旷,字子野,冀州南和(今河北省南部)人,历事悼公、平公(前572~前532年在位)两代。双目失明,自称“暝臣”,特别精通于审音调律,据《淮南子·汜论训》说,他调校琴瑟“靡不中音”。《吕氏春秋·长见》记载,晋平公曾新铸大钟,乐工都说钟音已“调”,即符合音律要求;只有师旷说“不调”,请平公重新铸钟。后经师涓校验,果知钟音“不调”。其精于音律的特长,因此为人所神化。

       据《左传》记载,襄公十八年(前554),楚国将攻打晋国,师旷用吹律歌风的方法来卜测吉凶,结果预知“南风不竟,楚必无功”。后楚国果然无功而返。

      有关师旷最“神”、也是流传最广的传说,莫过于阻止卫国的师涓弹奏新声《清商》一事。昭公九年 (前534),晋平公宴请卫灵公。卫灵公让他的乐师师涓即席弹奏的新声《清商》。一曲未终,师旷按住师涓的琴弦,不让他再弹下去。说师涓所弹奏的《清商》是殷纣王的“靡靡之乐”,纣王因此而亡国,切不可听。他认为,德薄之人是不可以听“靡靡之乐”以及《清徵》、《清角》等曲的;否则会招致“国削身败”的灾祸。由此提出的“乐以致灾”的理论,为后世人长期尊奉。又批评平公喜好新乐,是聪明才智的衰竭、公室的颓败之兆;主张乐可以播德,可以“开山川之风,耀德以广远。”使百姓安居乐业。师旷的音乐思想,成为后世正统音乐观的滥觞,历代不乏褒颂之辞。

      相传明、清琴谱中的《阳春》、《白雪》、《玄默》诸琴曲均为师旷的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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